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情况有哪些?
杭州上城律师事务所
2025-04-13
诉讼时效期间遇有以下情况之一,则会中止:1)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致使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2)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但因非因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庭审停止或者案件驳回提起诉讼之外的情况;3)负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因对方的行为致使其无法在法定期间主张权利,如债务人隐匿财产,债权人因此无法及时主张请求权;4)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重新提起,但不属于审判程序中的普通驳回;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每种中止情况将导致诉讼时效停止计算,直至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64条:诉讼时效期间,不得因当事人为法律规定的代表人、寄养人、扶养人而中止。诉讼时效期间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1、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2、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但因非因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庭审停止或者案件驳回提起诉讼之外的情况;3、负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因对方的行为致使其无法在法定期间主张权利,如债务人隐匿财产,债权人因此无法及时主张请求权;4、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重新提起,但不属于审判程序中的普通驳回;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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